行业新闻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成都武侯区复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本局立案调查,成都武侯区复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案,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调查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你公司被金融监督部门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后至今,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局拟对成都武侯区复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此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都武侯区复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拥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要求进行听证. 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成都武侯区复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将视为放弃此权利。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联系人:王健康、侯重阳
联系电话:028-85394695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1909室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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